如果你是一位監理人員,看到上述監理的現狀,你有什么看法?應該去做施工單位的質檢員?還是需要我們更加努力的去改變?
筆者認為,一方面需要全體監理人員給建設單位灌輸監理的作用及工作方式、方法;二是監理單位需要成為監理人員的強大后盾,不能一味的為了降低成本,把一線監理人員推在了最前方,讓監理人員自己想辦法解決現實問題。
1、監理工作得不到認可
監理作用是為建設單位提供相關的監理服務的,具體內容按照監理合同規定進行執行,技術方面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相關的建議,如建設單位推出一個新的思路,監理可以組織單位內的技術人員對此想法進行探討,商議出更好的解決方案,形成文字性報告讓建設單位能夠加以參考,這樣建設單位就會對監理逐漸認可。 現實情況是監理單位領導、總監等相關管理人員,總感覺每天讓監理人員去現場就能解決問題,其實根本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結果就是有一天你沒去建設單位說監理人員怎么沒在現場?施工單位說,我們施工的時候監理人員沒在現場,我們也不知道對錯;如果施工的時候在現場出現了問題,施工單位就會說:施工的時候監理單位在現場。這就是監理人員現實的尷尬。
監理人員應該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熟悉圖紙、熟悉現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建設單位匯報,得到建設單位工作支持,做好監理內業工作,這才是監理應該做的工作。
監理工作得不到認可,一方面有社會對監理工作的歪解,另一方面也有監理單位自身所造成的。
2、監理單位需要自身強大
監理單位能夠配備的辦公桌椅、辦公用品等,不要讓監理人員使用施工單位的,那樣很容易讓施工單位看不起,監理人員對于一些事情的處理也不敢理直氣壯。 監理單位對監理項目部必須配備足夠的檢測工具、辦公設備等,讓監理項目部相對獨立于施工單位;對于工程制定出旁站的具體部位,下發給施工單位,其它施工對相關工序進行驗收,并對現場進行不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有權利指出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監理人員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能夠解決適當的現場技術問題、提出相關的合理化建議,受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尊重。
工作方法必須得當,不能再讓大家都認為監理就是施工單位的質檢員,既然監理成了施工單位的質檢員,業界還要施工單位質檢員有何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