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第16.5.2條規定:“編制竣工結算應依據下列資料:
1.施工合同;
2.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3.施工圖及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變更記錄、技術經濟簽證;
4.工程預算定額、取費定額及調價規定;
5.有關施工技術資料;
6.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其他有關資料”。
工程竣工結算由承包人編制,發包人審查或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核,承包人和發包人最終確定。編制工程竣工結算,除應具備設計施工圖和竣工圖、工程預算定額、取費標準、調價規定等依據外,還應包括工程變更、修改、簽證和對辦理竣工結算有關的其他資料。
承包人尤其是項目經理部在編制工程竣工結算時,應注意收集、整理有關結算資料。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價款
施工合同中約定了有關竣工結算價款的,應按約定的內容執行。承發包雙方可約定完整的結算資料的具體內容,還可涉及竣工結算的其他內容。例如:合同價采用固定價的,合同總價或單價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可調整;合同價采用可調價方式的,合同總價或單價在合同實施期內,根據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調整。
2.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無論是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招標人與中標入應當根據中標價訂立合同。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是訂立合同且是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在招標投標中,因采用的計價方式不同,編制投標報價單的方法和內容會有一定的區別。在原中標價的基礎上,根據施工的設計變更等增減變化,經過調整之后,編制竣工結算。報價單的內容一般包括:
(1)報價匯總表;
(2)工程量清單報價匯總取費表;
(3)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4)材料清單及材料差價表或差價報價表;
(5)設備清單及報價表;
(6)現場因素、施工技術措施及趕工措施費用報價表。
3.工程變更及技術經濟簽證
(1)施工中發生的設計變更,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施工圖和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人已按簽發的變更通知單(見表。14一14)執行。
(2)因施工條件、施工工藝、材料規格、品種數量不能完全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發生的施工變更,已執行的技術核定單(見表14—15)。
(3)在合同履約中,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改變工程內容和標準,導致施工中用工數和工程量增加,改變了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時間,承包人在施工中辦理的技術經濟簽證(見表14一16)。
4.其他與竣工結算有關的資料
承包人在施工中應建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保證制度,項目經理部在施工中還要注意收集其他相關的結算資料:
(1)發包人的指令文件;
(2)商品混凝土供應記錄;
(3)材料代用資料;
(4)材料價格變動文件;
(5)隱蔽工程記錄及施工日志;
(6)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等。
1.施工合同;
2.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3.施工圖及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變更記錄、技術經濟簽證;
4.工程預算定額、取費定額及調價規定;
5.有關施工技術資料;
6.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其他有關資料”。
工程竣工結算由承包人編制,發包人審查或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核,承包人和發包人最終確定。編制工程竣工結算,除應具備設計施工圖和竣工圖、工程預算定額、取費標準、調價規定等依據外,還應包括工程變更、修改、簽證和對辦理竣工結算有關的其他資料。
承包人尤其是項目經理部在編制工程竣工結算時,應注意收集、整理有關結算資料。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價款
施工合同中約定了有關竣工結算價款的,應按約定的內容執行。承發包雙方可約定完整的結算資料的具體內容,還可涉及竣工結算的其他內容。例如:合同價采用固定價的,合同總價或單價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可調整;合同價采用可調價方式的,合同總價或單價在合同實施期內,根據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調整。
2.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無論是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招標人與中標入應當根據中標價訂立合同。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是訂立合同且是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在招標投標中,因采用的計價方式不同,編制投標報價單的方法和內容會有一定的區別。在原中標價的基礎上,根據施工的設計變更等增減變化,經過調整之后,編制竣工結算。報價單的內容一般包括:
(1)報價匯總表;
(2)工程量清單報價匯總取費表;
(3)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4)材料清單及材料差價表或差價報價表;
(5)設備清單及報價表;
(6)現場因素、施工技術措施及趕工措施費用報價表。
3.工程變更及技術經濟簽證
(1)施工中發生的設計變更,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施工圖和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人已按簽發的變更通知單(見表。14一14)執行。
(2)因施工條件、施工工藝、材料規格、品種數量不能完全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發生的施工變更,已執行的技術核定單(見表14—15)。
設計變更通知單表14-14
工程名稱 |
變更圖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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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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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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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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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
建設單位 |
監理單位 |
施工單位 |
簽發人: (簽字) 年 月 日 |
現場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
總監理工程師: (簽字): 年 月 日 |
項目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
(3)在合同履約中,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改變工程內容和標準,導致施工中用工數和工程量增加,改變了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時間,承包人在施工中辦理的技術經濟簽證(見表14一16)。
4.其他與竣工結算有關的資料
承包人在施工中應建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保證制度,項目經理部在施工中還要注意收集其他相關的結算資料:
(1)發包人的指令文件;
(2)商品混凝土供應記錄;
(3)材料代用資料;
(4)材料價格變動文件;
(5)隱蔽工程記錄及施工日志;
(6)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