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人防”)的建設方針是“長期堅持、平戰結合、全面規劃、重點建設”。目前高層建筑的地下室內及住宅小區地下室內均要求設有五級或六級設防的人員掩蔽“人防”。“人防”平時大多作為車庫或商場等,戰時作為人員掩蔽所。就近幾年的設計來看,一等人員掩蔽所(指地局級及以上機關人員掩蔽所)要求五級設防;二等人員掩蔽所(指一般城市居民掩蔽所)要求六級設防。
一、給水設計
1、水源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以下簡稱《人防規范》)GB50038-94要求可采用城市自來水或人防的區域水源作為供水水源,有條件時可設自備內水源或自備外水源。就民用建筑地下室內設的“人防”而言,其為一、二等人員掩蔽所,且用水量不大(與醫療救護工程相比),一般設計不設備用水源,只采用城市自來水作為給水水源,戰時由內部貯水池(或箱)供給。
2、水質要求
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標準》。
3、貯水池(箱)
貯水池(箱)分為飲用水貯水池(箱)、生活貯水池(箱)、洗消貯水池(箱)。人員掩蔽所的生活貯水池(箱)按要求僅貯存盥洗用水量;洗消貯水池(箱)貯存遭受一次襲擊對人員、地面、?面所需洗消總量。
(1)貯水量標準與容積確定
建議一等人員掩蔽所采用上限值,二等人員掩蔽所采用平均值。貯水池(箱)的容積應根據“人防”的水源條件,按《人防規范》規定的用水量標準及貯水時間,經計算確定,洗消時間按1個小時設計,參見表1。
表1
(2)設置位置與修建
貯水池(箱)均應設在清潔區,且應設在通風良好(宜靠近排風口)、靠近用水集中的地方。
一等人員掩蔽所內的戰時用貯水池(箱)應在修建“人防”時同時修建。二等人員掩蔽所內的戰時用貯水池(箱)可在臨戰時修建,但工程設計時應設計到位,
施工時應預留孔洞、預埋管道,并應有明顯標志,以便臨戰時在規定時間內修建完畢。設在清潔區內的供上部建筑使用的生活水池,也可作為戰時用水池。飲用水的貯水池(箱)最好單獨設置,生活用水與洗消用水可貯存在同一貯水池(箱)中。貯水池(箱)底部一般墊高400~500mm,以便取水,池(箱)頂與“人防”頂板之間應留有800mm的凈高,以便進人孔的使用。
(3)結構要求
要求貯水池(箱)的結構應滿足“人防”遭受武器襲擊下,不出現裂縫和破壞。設計一般采用不銹鋼成品水箱,也可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但不允許做任何貼面或面層。建議飲用水箱最好采用不銹鋼成品水箱,以保證貯水的水質。
(4)貯水池(箱)的管道設計
貯水池(箱)應設進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放空管。在出水管上(靠近貯水池或箱處)設4~5個取水龍頭,另設一出水管至洗消間淋浴器或簡易洗消間龍頭,且應設加壓設施,一般作法是設一臺管道泵、一臺手搖泵聯合供水。供水至淋浴器的給水管道最好加設一臺小型給水氣壓罐。《民用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技術措施》(以下簡稱《技術措施》)推薦當采用貯水池(箱)水作戰備給水水源時,貯水池(箱)宜設由外部送水車向里注水的接管。
4、給水管設計
給水管材可采用涂塑鋼管(鋼管內涂聚乙烯或環氧、外熱鍍鋅)、不銹鋼管、襯塑鋼管。
給水管穿過“人防”外?處,應采取防震、防不均勻沉降及防水措施。前二者作法為:在給水管穿“人防”外?與土壤相接處設接頭井,其構造詳《技術措施》。防水措施為在管道穿“人防”外?或頂板處設防水套管。給水管穿過“人防”頂板或外?處還應采取密閉措施?在管道穿過處的內側設抗力不小于1MPa的防爆波閥門。
給水管道嚴禁跨越通信和變、配電設備。穿過頂板的立管應牢固地固定在頂板上。管道底至地面高度≥2m。
5、洗消給水設計
一等人員掩蔽所應設洗消間,內設1~2個淋浴器,浴室的使用面積為每一淋浴器2m2。僅戰時使用的淋浴設施可待戰時安裝,但應作好預埋工作。淋浴洗消宜供熱,且宜采用單管系統,水溫37~40℃,熱水供應按全部淋浴器使用1h計算。一般設即熱式電熱水器恒溫直接供水,電熱水器可設在檢查穿衣室或清潔區內。
二等人員掩蔽所設簡易洗消間,一般在簡易洗消間設一水龍頭,無條件不設也行。
“人防”出入口內受污染的房間和通道,宜設置供?面及地面沖洗用的沖洗龍頭,其服務半徑宜≤25m,工作壓力宜≥0.1MPa,一般由城市自來水管網直接供水。
二、排水設計
1、一般要求及相應措施
“人防”排水系統應與上部建筑的排水系統分開設置。上部建筑的排水管道不允許穿過“人防”。
在隔絕防護時間內,“人防”不得向外排水,應考慮污水的貯存。人員掩蔽所污水設計一般采用各防護單元分別單獨設置污水集水桶貯存,集水桶設在清潔區內的廁所或盥洗間下部,用人工向外清倒污水。其集水桶的容積應不小于隔絕防護加濾毒通風時間內流入的全部污水量。當然也可設集水池貯存,集水池污水應設機械排出,應采用自啟動方式,且應設池透氣管,透氣管的管徑不宜小于污水泵出水管管徑,且不得小于75mm。透氣管宜接入排風豎井。
表2 戰時隔絕防護及濾毒通風時間
2、集水池設計
集水池應按平戰結合的原則進行設計。
(1)設置位置與容積
洗消間的淋浴間及簡易洗消間下部應設集水池,前者容積宜≥2m2,后者容積宜≥1.5m3;防護密閉門外通道下部
應設集水池,容積宜≥1.5m3;清潔區貯水池附近應設集水池,容積宜≥1.5m3。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a、地下停車庫入口部截水溝排水不能與“人防”口部洗消間排水共用集水池。ь、清潔區集水池不應與洗消間集水池共用。
(2)排水
集水池一般采用機械排水、自啟動方式。清潔區集水池的排水應單獨設排水管,所有設在“人防”的集水池均應設二臺潛水排水泵(一用一備)、一臺手搖泵。泵出水管上應設單向閥、闡閥、軟接頭,而且在穿越“人防”外?或頂板的內側應設抗力不小于1MPa的防爆閥。設有消防給水的“人防”防護單元內所設的潛水排水泵的總排水量應滿足消防排水量的要求。
3、防爆地漏設計
(1)形式
防爆地漏平時處于封閉狀態,只有需要排地面水時才開啟。常用的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法蘭堵板形,另一種是絲堵形。為了便于開啟,絲堵或螺栓采用銅材,若購不到防爆地漏可用法蘭堵板或絲堵清掃口代替。
(2)設置位置及規格
擴散室、濾毒室、檢查穿衣間、淋浴間、脫衣室、防毒通道、無設集水池的洗消間或簡易洗消間等需沖洗的房間及通道,應設置直徑不小于75mm的防爆地漏。
(3)排向
“人防”口部供地面、?面沖洗排水用的防爆地漏排出管可排到清潔區內的集水池(因此處地漏作用是遭受襲擊后供口部洗消排水用);也可排到染毒區的集水池;還可排到“人防”外的集水池內。供人員洗消排水用的防爆地漏只能排向染毒區內的集水池。
4、排水管設計
排水管材采用給水鑄鐵管或鋼管。排水管穿過“人防”外?處同樣應采取“三防措施”,防震、防不均勻沉降措施為:排出管在穿“人防”外?與土壤相接處設擋土套管,其構造詳《技術措施》;防水措施同給水管。排水管在穿過“人防”頂板和外?處內側同樣應采取密閉措施。排“人防”地面水的管道埋設在“人防”內部墊層或鋼筋混凝土底板內。排水溝、排水管的斷面面積應比計算值放大1~2號,且管徑≮75mm。吊設在“人防”上方的排水管道至地面高度≥2m。
三、防爆波閥設計
(1)作用
其作用是消除沖擊波、阻擋沖擊波、防止沖擊波沿著管道進入“人防”內部,起到保護設施正常運轉和安全防護的目的。
(2)原理
在正常狀態下防爆波閥門處于常開狀況,當沖擊波傳入閥門時迅速關閉,將沖擊波擋在外端,已進入的沖擊波引入消波室。
(3)設計注意點
防爆波閥門無手動開啟、關閉功能,設計時應注意平時須調節控制的管道在防爆波閥門前應加設公稱壓力≥1MPa的可控閥門,以便管道檢修時使用,且控制閥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4)設置位置
給水管、消防管、排水管、透氣管等穿“人防”頂板處或外?處內側均應設防爆波閥,注意此閥應設在穿“人防”頂板或外?內側處,并盡量靠近頂板或外?,而不應設在遠離頂板或外?幾米遠的管道上。
管道穿二個相鄰防護單元的防護?處(五級?六級或六級?六級),應在兩個防護單元內側分別設防爆波閥。
四、消防設計
平時作為商場、醫院、旅館、餐廳、展覽廳、公共娛樂場所和其它適用的民用場所及平時作為丙、丁、戊類的生產車間和物品庫房等的“人防”消防給水設計應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98的要求。平時作為汽車庫的“人防”消防給水設計應符合《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其設計應符合《自動噴水滅火設計規范》。
“人防”消防設計特點:
(1)“人防”火災特點是煙氣大溫度高,疏散困難,撲救困難。所以“人防”消防設計要求做到立足于室內滅火設備進行自救。
(2)“人防”為附建式工程,室外消火栓有撲救地面建筑火災任務,因此其與其它人防工程不同,其消防用水總量需要加上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標準按同類地面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選用。
(3)當室內消防用水總量不大于10L/s,且市政給水管能滿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時,“人防”可不設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可設在工程內,也可設在工程外,且不考慮抗力等級問題。如果消防水池兼作戰時人員生活用水貯水池,則應建在“人防”的清潔區內。
(4)室內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0m,消火栓管網應為環狀管網。
(5)“人防”的危險等級為中危險級。
(6)“人防”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泵均可以與地面建筑物的合用。
(7)消防管道穿“人防”頂板或外?處的內側應采取密閉措施。
五、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有關“人防”要求的理解
《條文》第3.1.6.條(P1-4-8)規定,“與防空地下室無關的管道,不宜穿過人防圍護結構。當因條件限制需要穿過其頂板時,只允許給水、采暖、空調冷媒管道穿過,且其公稱直徑不得大于75mm。凡進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過的人防圍護結構,均應采取防護密閉措施”。
應注意該條文限制的對象是“無關管道”,包括戰時和平時。
為了做到與“人防”無關的管道不穿“人防”圍護結構,設計時應盡量把專供上部建筑平時使用的設備房間,如生活泵房,設在“人防”的防護范圍之外。設計時還應盡量避免在“人防”直接上層設衛生間、盥洗間、淋浴間等設有大量排水設施的房間,當因條件限制無法避免時,這些房間應采取下沉式結構,一般下沉700mm左右,或采用地面填高形式,以便排水管在“人防”頂板上方排出。
消防管道是“人防”平時使用功能所需要設的管道,所以不可認為與“人防”無關,當上部建筑與“人防”合用一個消防系統時,允許消防管道穿“人防”防護?或頂板,但應在穿頂板處或穿防護?處的內側設防爆波閥門?,F有的設計將DN150的消防管分成三根DN80的管后并排穿入“人防”,筆者認為大可不必如此設計,因為消防管道不是與“人防”無關的管道。
參考文獻
1、《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94
2、《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098-98
3、《民用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