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二章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某菜場建筑面積大于1500m2(經營蔬菜、肉類為主),按《省商規》設計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但其周邊有部分商鋪,未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判定違規?
答:農貿市場是指依法開辦的、具有室內或者頂棚等固定經營設施的、經營生鮮農副產品比重不低于90%的場所。(參見《南京市農貿市場規劃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以經營生鮮農副產品攤位為主,部分商鋪,頂棚為敞開式的農貿市場,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但室內的農貿市場應按《省商規》9.4.1條設計,當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面積大于3000 m2以及設有集中空調時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某運動中心內設健身、游泳、籃球、網球等場所,籃球、網球場,頂為網架結構,無觀眾席及看臺,該工程是否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答:沒有觀眾座位數,該建筑是否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按《省水規》8.1.1第13款執行。若運動中心設集中空調,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若運動中心不設集中空調,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若運動中心有部分場所設集中空調,則有集中空調的場所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高規》7.6.2條(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一類高層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場、建筑面積小于5.00m2的衛生間、普通住宅、設集中空調的住宅的戶內用房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對普通住宅的理解應該是包括住宅戶內和戶外部分,不應將住宅的戶外部分也劃入應設范圍,也即該住宅不必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佐證是該規范第9.4.2條有關報警的要求中,住宅和商住樓的住宅部分是并列描述的。而且,上部住宅部分的疏散樓梯與下部的非住宅部分是完全分開的,即便是下部發生火災,也應該是在下部采取主動滅火措施,而不是在上部住宅外部采取被動防御。
答:上述文字對《高規》理解有誤。普通住宅與商住樓是不同的概念。
《高規》7.6.2條規定普通住宅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商住樓按共建進行消防設計,住宅部分的走道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省商規》9.4.1條第六款“由有頂棚的步行街連接組成的商業建筑群,當其總占地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時,其各建筑內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問題:
(1)總占地面積包括“有頂棚的步行街(即有頂棚的室外地面部分)”的面積嗎?
(2)如總占地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的非商業建筑群(不論是否計入步行街),各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均滿足規范要求,但各商業建筑的建筑面積均小于1000平方米,按《商規》9.4.2條的規定,此時各商業建筑是否可以采用自動噴水滅火局部應用系統?
答:(1)步行街是敞開的,不屬于室內空間,有頂棚的步行街(即有頂棚的室外地面部分)的面積可不計入總占地面積。
(2)《省商規》對商業建筑群沒有說防火間距的要求,總占地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的商業建筑群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采用自動噴水滅火局部應用系統。
《省商規》9.4.2條的理解:局部應用系統只有在總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時才能采用。(《省水規》8.2.1條與此相同)
5、《省水規》8.2.2條,建筑高度不超過100米的普通住宅的公共部分可設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在審圖中建筑高度60-100米的一類高層住宅執行此條款要求公共部分設自動噴水系統,但在實際操作中該條款在消防部門審批中也有不設噴淋系統而通過審批,因該條款與《高規》、《省水規》8.1.1條有沖突,如何執行。
答:《高規》7.6.2條:建筑高度不超過100米得一類高層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場、建筑面積小于5.00平方米的衛生間、普通住宅、設集中空調的住宅的戶內用房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普通住宅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集中空調的住宅的公共走道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普通住宅中提高標準業主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設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
建筑內是否需要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先根據《省水規》8.1.1條進行判定,當判定需要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再根據《省水規》8.2.2條確認是否可設置自動噴水局部應用系統。
6、關于養老院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場所問題,《省水規》8.1.1條5款規定,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療養院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有一養老院,按住宅設計,一梯兩戶,戶內兩室一廳共八層,建筑高度超過24米,建筑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除設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外,公共部分及戶內是否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答:養老院: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并且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老年人公寓:為老年人提供獨立或半獨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棟為單位,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以上見《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40-2003術語解釋)
按《省水規》8.1.1條第6款規定,該養老院如設置集中空調,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7、某醫院門診樓中庭高度超過12米,是否一定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如何設置?
答:首先判定醫院門診樓是否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如要設,則中庭也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如中庭凈空高度超過12米,則可采用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
8、關于商業建筑設自噴,《省水規》8.1.1條任一層建筑面積超1500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的商店應設自噴,《省商規》9.4.1條第7款規定商業建筑內的餐飲場所及商用廚房應設自噴,且無面積限值。是否商業建筑內的餐飲場所及商業廚房不論大小均應設 自噴?
答:《省水規》8.1.1第6款對“餐飲建筑”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條件已作了明確規定。
《省商規》3.1.3條:商業建筑中有餐飲、茶座、電影院、劇場、舞廳、健身房等部分還應符合各有關專項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
附建于商業建筑中的餐飲場所及商業廚房不論大小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面積≤1000平方米時,可采用局部應用系統。
9、《噴規》5.0.1A中對8~12米中庭提出了260平方米作用面積的要求,有的辦公樓為輕危險級,噴淋流量不大,而中庭面積只有60平方米,如按260平方米計算時水量很大,是否可以按實際中庭面積來計算流量?
答:(1)中庭面積小于260平方米作用面積,自噴系統流量可按實際中庭面積來計算;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他場所的與中庭自噴流量相比較,取其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