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刁鋪街道薛李橋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關于刁鋪街道薛李橋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泰高新發改[2025]8號文 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高港分局 以 泰高交[2025]6號文 批準,項目業主 為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高港分局 ,建設資金來自 省補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高港分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擬對刁鋪街道薛李橋進行改造,新建橋梁上部結構采用8+13-8m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橋梁總寬11m,13m梁高為70cm、8,m梁高為45cm,下部結構采用柱式墩、臺,鉆孔灌注樁基礎,橋墩裝徑為Φ1.2m、橋臺樁徑為Φ1.0m。橋面系在橋墩處設置連續縫,橋臺處設置D40型鋼伸縮縫,橋梁總長34.04m,總投資142萬元。本次招標為橋梁改造工程施工項目。
(2)項目地點:位于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刁鋪街道刁旭路,南北向跨越生產河。
(3)本次招標范圍:橋梁改造工程施工,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XLQ-SG標合同價約111.1萬元。
(4)設一個合同段,XLQ-SG標。
(5)計劃工期:175日歷天,缺陷責任服務期:24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已成功備案(在投標報表表1中顯示));具備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開戶證明材料;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4)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系統自動生成報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時間為準),企業較好地承擔過公路橋梁工程施工項目或包含橋梁的公路工程施工項目;
(5)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期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評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
(6)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7)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和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系統自動生成報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時間為準),擔任過公路橋梁工程施工項目或包含橋梁的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含副職、技術負責人)且履約時間超過合同工期的二分之一。
(8)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持有公路工程及相關專業的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
(9)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須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10)提供企業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至少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人員明細中必須包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
(11)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應無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的,須由其在建工程的業主單位提供可撤離的證明。
(12)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和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及違法分包。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5同一投標人可同時參與白馬鎮陳家大壩橋改造工程施工、口岸街道陵園橋改造工程施工、刁鋪街道薛李橋改造工程施工的投標,但最終只能中標其中1個標段;若投標人在前一個項目中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其在后續的項目中將不再參與中標候選人的推薦。LYQ-SG標和XLQ-SG標的開標評標順序為LYQ-SG標→XLQ-SG標,中標候選人確定后,不因以上任一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情況發生變化而改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 新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新系統交易中心地址 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元平臺費) 元,圖紙每套售價 0 元,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泰州市交通運輸局高港分局
地址:泰州市高新區(高港區)許莊農業生態園內
聯系人:劉工
聯系電話:18951163299
招標代理:江蘇彭信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區刁鋪街道財政所后身
聯系人:汪永勝
聯系電話:15751161108
8.其他
8.1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中第三十八條(三)款規定,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的說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電話:025—52853032)。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如投標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已建項目、在建項目、新承接項目,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主要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安全證、相關業績,施工機械和試驗檢測設備等,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并完成“投標報表”的填報。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映的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未在“投標報表”中體現且未提供網頁截圖的(來源僅限上述三個網站),評標時不予認可。
8.2 請各投標人及時到有關部門更新“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數據,企業備案信息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公示欄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業企業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8.3 根據“關于印發《從業單位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分類及信用評定標準(補充指南)》《招投標有關問題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蘇交建便函【2020】82號)的規定,投標人擬投入項目經理在項目的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認定業績,且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認定為一個項目經理的業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業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8.4投標人在電子交易平臺(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冊并預約報名。本項目預約開始時間為2025年4月17日17:30,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4日17:30。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若報名預約人數少于3家,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發布招標公告。已經成功報名預約的潛在投標人,如放棄投標,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標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標的,若重新招標的招標范圍、規模、控制價和資格條件要求未發生改變,招標人將拒絕其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
8.5本項目采用雙信封電子標,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至開標現場。請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5月12日9:30前準備好CA數字證書及電腦設備,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2025年5月12日10:30前完成投標文件的遠程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問題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招標人概不負責。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具體事宜請與招標代理聯系。
2025 年 4月 17 日